采生折割
桌子道:“我虽杀敌如麻,却见不到孩子们受半点苦,妇人儿童没有强大的武力,而且也容易轻信他人,故此采生折割人专对妇女儿童下手。”
高元之想了想问道:“萧国律法,抓住这样的人应当如何?”
“如果有人抓到这样的人,主犯便会直接被送去凌迟处死;如果犯人有家人,就算他家里人不知情,也会被抓起来判刑,而主犯的妻子更会被流放两千里;主犯之外的犯人,如果有立功表现,只杀头不没收财产,没有立功表现不仅要杀头还会被抄家。但如此重刑重罚,仍然断不了这种风气。元之,你新奇想法最多,要想更绝此事,可还有其他更好的办法?”
“凡事要破,则要究其原因。拐卖者贪财图利、受经济利益驱动是主要原因,因为有较大的收益,总有人以身试法。高压之下仍不能根绝的根本原因在于经济发展不协调,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穷人家的孩子,即使丢了,也没有那个本事追回,买卖同罪虽然起到震慑作用,却也给被拐者带来风险,一旦不从,就很可能被杀,并不能根绝此等恶事。”这种事,在她那边都时有发生,高元之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只能从加大侦办力度和实施干预上给萧翦一点点建议。
萧翦是那种铁血手腕、雷厉风行、说做就做的人,他次日上奏朝廷“掠贩人口为害,请饬地方官捕治。”传令各州县加大侦办力度,要求地方官验认到人口便仰根问来处,牒送所属州府付本家。官员多抓罪犯有奖、渎职也会受罚。
于是各地对当地人贩子进行了更严厉的打击,要求劫掠之事,即时擒拿,不使漏网,前后抓获人贩子数百人。对于审理人口拐卖案的官员,也有一套赏罚制度。一年之内,地方文武官员如果能够捉拿人贩或捆掠人口的流棍,都将记录在册,抓获越多,奖励越多。而那些在拐卖案中渎职的官员也会受到处罚。假如一地出现人口拐卖而未能抓获犯人,反而被别处官员查获的,原事发地的官员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每五人罚俸一年,十人罚俸二年,十五人降一级调用,二十人降二级调用,满五十人者革职。
同时他又是心怀悲悯之人,说服朝廷动用公帑替那些贫困家庭赎回孩子。因为除了不合法的略卖和诱人口犯罪之外,还存在一种无奈却合法的贩卖人口行为:贫困家庭由于无力抚养未成年人口,只好将自己的孩子卖掉。
因为贫穷而卖掉自己的孩子,尽管不是犯罪,却无疑是骨肉相离的人间悲剧。这种赎买的干预方式,虽然意味着朝廷默认这种人口交易为合法,但由于许多被父母卖出去的儿童都被朝廷赎回,导致不少人家均不愿意再掏钱买。因为收养后被朝廷发现,又会被赎回去,尽管经济上或无损失,却白白浪费了工夫。对于实际上被贩卖的萧国儿童数目而言,朝廷的赎回政策可能是杯水车薪。但萧翦出于仁者爱人之念,为贫困人家赎回无奈卖掉的孩子,正是萧翦心底无奈却又珍贵的悲悯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