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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夫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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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册,放学后都会被吴迪拿走,也不知道吴迪还会把他的作业拿给那么多人抄。

直到“一夜七次郎”的称号,传进他的耳朵……

沈秩觉得很冤,传说他因此赚了很多钱,事实却是钱一分都没进他的口袋,全被吴迪拿去请姑娘吃冰淇淋了……同时,他也很反感“一夜七次郎”这个有伤风俗的称号,于是强迫吴迪为他正名。

吴迪不得已就随便取了个“滚圈美少年”应付他,沈秩觉得太肤浅了,让他重新想。吴迪就用一句“总比‘一夜七次郎’好吧”,把他给打发了。

事实上,“滚圈美少年”这个称号,除了他们两个几乎没人知道,传播力度远不及“一夜七次郎”。是沈秩真的不配被称为“滚圈美少年”吗。

不,吴迪觉得沈秩确实长了一副好看的皮囊,唇红齿白,面容清秀却不阴柔,身上总有一股不矜不骄的书卷气。

在舞台上,沈秩又有着天生的掌控力,全身的每个细胞都在疯狂。

因为他,他才知道,原来年轻生猛、热血飞扬和冷淡疏离是可以在同一人身上共存的。

这样的气质,是天生的摇滚主唱。

跟长相相称的是,沈秩有着一堆诸如“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高尚理想,不爱说话,不爱交朋友,不抽烟也不喝酒,甚至连脏话都不会说,无趣至极。

吴迪称他为“沈呆子”。

沈呆子的说辞,丝毫没有引起吴迪的疑心,因为沈秩平时就只对两件事感兴趣,音乐和天文气象,不然也不会组乐队和学天文学专业。

“那不是冯烨吗。”那个腰身苗条,娉娉婷婷往前走着的身影很难被忽略,京和市大名鼎鼎的小童星,吴迪消息灵通早就听说她来上师范大学了,对沈秩说:“你听说了没,武哥给她表白了。”

武哥是京和市孩子间的一个风云人物,不过,沈秩并不关心他,而是假装在不在意地八卦,问:“是吗,那她……同意了没?”

其实心里七上八下,生怕得到肯定的答案。

吴迪瞅沈秩一眼,说:“你还关心这个?”

“……那你还告诉我。”

吴迪到底也没告诉沈秩,冯烨同意了没,挥挥手,“拜拜了您嘞,早日预测出世界末日,拯救全人类。”

纵然沈秩在某些方面固执呆板,聊起梦想却像是能给人洗脑似的,总是一套一套的,能把人听得热血澎湃,他身上那股蛊惑人心的劲,八十岁大爷都想跟着他再青春一把,不去推销心灵鸡汤真的屈才了。

初中时,吴迪就被沈秩时常挂在嘴边的光明未来,“挑唆”地特别想成为摇滚明星。但从一开始,他对乐队就只是三分钟热情,根本不上心。

吴迪自己也知道,完美主义的沈秩,之所以愿意带着资质平平的他玩,一方面是因为两人从小到大的交情,另一方面是因为他爸出资给沈秩买了把吉他。

当然,他爸之所以会大方赞助,只是想让沈秩辍学跟着他学修车。

单纯的沈呆子却不懂“人心险恶”,到现在都还不知道这些,感动得想认干爹。虽然“干爹”这样亲热的词,以沈秩腼腆的性格怎么也喊不出口,但他那感激的眼神那么多年都没变过。

所以乐队,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只是沈秩的一厢情愿。

“周五排练,别再去晚了!”沈秩本来想追上离开的吴迪,近距离威胁,但受伤的腿还是走不快,只得对着吴迪越走越远的背影警告。

“安心养伤吧,主唱大人。”态度敷衍。

“那能只迟到一个小时吗?”沈秩打商量。

远去的背影一言不发。

沈秩被吴迪敷衍的态度气得要踢地上丢弃着的可乐瓶。

这个乐队现在就只有他一个人在认真对待,偏偏他这人只认死理,贝斯手已经换过一个了,所以这个三人编制的乐队无论如何都不能再换一个鼓手了,他可不想他从初中就组起来的乐队,最后变得面目全非。

沈秩想着,弯下腰,把可乐瓶捡了起来,几步走到垃圾桶旁,轻轻将瓶子放在地上,好让收废品的阿姨或大爷不用费劲扒垃圾箱。

就这么几步,还随便丢垃圾。

沈秩嘴里嘟囔:“真是江河日下,人心不古。”

*

上午,夏天的余威仍盛,明晃晃的太阳,照得每个人的脸颊都红扑扑的。

各专业的新生,按班级站成方阵。冯烨也站在方阵中,听教官做自我介绍,“各位同学,大家好!我姓李——”

李教官皮肤黝黑,身姿高大挺拔,看起来和他们差不多大,气质却已经出落得不同于班里的那些小男生。

常姣就站在她身旁,队伍是同学们自己随便站的,常姣非要站在她身旁,冯烨也无所谓。

李教官目光巡视,觉得目前的队伍还算顺眼,也就没再过多调整。他站在队伍前问:

“有哪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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