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随风起
接下来的旅行是独身一人,我穿过沙漠,踏过雪原,在海上冲浪,在古城小憩......我走了很多地方,没有在追寻什么,只是想在未知的终点到来前,看看这个世界而已。
在前往法国的游轮上,我遇到了一个轻佻地有些笨拙的男人。他轻佻地撩着船上所有的女孩儿,金发绿眸,绝佳的外在条件,哪怕是普通的对视,那双眼睛都能漫出深情,让一船的女孩儿芳心涌动。
至于笨拙,这要归功于他那一被反撩就红透的脸颊和耳朵,深情或许是假的,但眼中的清澈无法伪装。
所以,与其说是他在调戏那些女孩儿,倒不如说是那群女孩儿在配合着他玩过家家的游戏。
在非洲太阳的眷顾下,已经能混入拉丁裔人群的我因为晕船而在甲板上吹风,毫不意外地遇到了被美人拥簇的金发男人。
精神状态不佳的我,手臂支撑着栏杆,海风呼呼地吹着,湿热的气流并没有为我的症状提供多大的帮助,就在我决定回去的时候,脑袋上巨大的编织帽颤动着,系在耳后的绳子渐渐松动,在那个节点,帽子腾空,长发四散遮挡了我的视线,在我诧异的当下,女孩儿们惊呼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
我拨开糊在脸上的发丝,看着一个个身着短裙的女孩儿,有些不解,直到其中一个伸手指了指,示意我看背后。
说实话,当看到一向矜贵十足的男人手里拿着编织帽子,半个身子挂在栏杆外的那一刻,我的第一反应是立刻拿出手机拨打救援电话。
“亲爱的!”
自来熟的男人弯着眉眼,金发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那么一个滑稽的姿势,他却笑得灿烂:
“你的帽子!”
他是怎么一瞬间反应过来去追帽子的事我已无从考虑,大脑宕机了一秒后,我快步走到他面前,道谢:
“谢谢。”
他挑起眉,红了耳尖,嘴上依然说出了风流浪子的名言:
“这是一个绅士该为淑女做的。”
因为内心已经提早把他划为到了傻白甜的可爱分类里,我接过帽子,有意逗逗他,毕竟这个画面有着太强的即视感,让我一下子就想起了《起风了》这部电影。
长长的裙摆和头发依旧在群魔乱舞,和已经恢复矜贵气质的男人形成鲜明对比,我开口,像是无意陈述又像是心有所感:
“Le vent se leve.”(起风了)
他愣了一下,绿色的眸子眨啊眨,但最终与我共频,笑着接上了我的话:
“Il faut tenter de vivre.”(唯有努力生存)
要说这辈子经历过的最浪漫的事情,莫过于在2016年,那场于法国街头的偶遇。
我们终会遇见一个让我们奋不顾身的人,阿肆也不会例外。
莫名和弗洛朗先生成为朋友后,我在法国的第一周就参加了一场热闹的聚会。
可能是那时兴致来了时接上的一段名言,好友众多的弗洛朗先生擅自把我划归到了挚友的行列,尽管我们之间的接触不过寥寥几次。
热情的弗洛朗先生眨巴着那双绿色的眼眸,像只大金毛一样,狗狗眼清澈又真诚。
好吧,我承认,我对可爱的动物没有抵抗力。
婉拒了弗洛朗先生跳舞的邀请,我找了个角落,试图缓解一下突然袭来的晕眩感。
在接连拒绝了几个男士的邀请后,我的视线投向了热闹的聚会中心,第一眼看到的依然是那头金灿灿的短发,被众人拥簇的漂亮男人虽然被划归到了傻白甜的范围,但觥筹交错间,明显游刃有余。
弗洛朗是真名吗?
我摇了摇头,停止莫名开始发散的思维,不要在与我无关的事情上过多思考,浪费时间。
我转移目光,习惯性地环视一圈,然后.......忽然定格。
在我对角线的大厅另一边,那个角落,有个瞬间吸引了我所有注意力的人。
心脏在一瞬间错乱了节拍,我定定地看着那个人,视线再也无法移开。
也许是缺乏安全感的缘故,到了一个地点,我总是习惯性地观察环境,观察每一个人,一开始我为此感到困扰,后来就成了打发时间的乐趣。
我确信,这个人至少在我拒绝弗洛朗的时候是不在场的,不然我不可能忽略他,他是一个绝不会被忽略的人。
在众人都着正装的场合,这人就穿了一个长款的毛线外套,格格不入又莫名融合。
说实在话,那身长而厚的毛线外套像极了记忆力奶奶留下的那块方方正正的桌布——不论是花色还是材质。
奶奶时尚最考验颜值和身材,那件到他小腿的外套如果被我来穿一定会有与众不同的效果,比如拖地。
他真是很高,也真是很美,哪怕只是一个背影,哪怕周围混杂不堪,也始终有着独一无